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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党委的工作职责

  
(一)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街道辖区内无主管企事业单位中的贯彻,实行政治领导。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带领全体党员和职工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二) 从企业实际出发,切实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实行组织领导。健全党组织生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党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利益。
(三) 主动为这些单位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尊重企事业单位的自主经营权,支持企事业单位依据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使这些新经济组织的社会组织能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依法经营。
(四) 发挥好上级党组织与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五)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领导,发挥群众团体工作优势,进一步完善工青妇社区工作体制,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支持这些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六) 协调出资者与职工群众的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 督促和加强对所属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党员自觉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党员义务和权利,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在这些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其所在企业的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费收缴等工作。对违反党章有关规定的,应作出组织处理。
(八) 做好先进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加强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的发展工作。
(九) 加强和所在居民区党支部的联系,为奉献社会、同创共建文明社区作出贡献。

天目西路街道社区综合党委组织网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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